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三個月的時間,就可以習慣一個人的存在,
可以適應一個人的生活模式。
卻可以用一個月的時間,忘掉。
說穿了,人啊,就是個健忘的動物。
也容易,迷失在,安逸的環境裡。
如果,我在你的記憶裡,也是能夠如此地,輕易抹去,
那麼我對你而言,又算是什麼呢?
或許,在一開始的最初,我就不應該,
奢侈的,期待,你能給我些什麼吧。
ಣ の いそうせかいಣ
kingjy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